2006年3月12日星期日

所谓“和谐社会”

首先具录《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中的一段:
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认真做好审判和执行工作,共办结各类案件3196件,同比上升9.34%。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依靠同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共办结各类案件7940549件,上升0.85%,诉讼标的金额10597.96亿元。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共审结危害国家安全、走私、金融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毒品、贪污、受贿等重大犯罪案件445件,上升11.25%。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全年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83997件,判处罪犯844717人,分别上升6.17%和10%。审结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等犯罪案件1050件,判处罪犯1296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4277件,判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罪犯1932人,其中省部级6人,地厅级178人。

这一年来中央一直坚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但是,两高的工作报告说明了什么?重大犯罪案件上升11.25%,刑事犯罪案件上升6.17%,罪犯上升10%!这就是和谐社会的建设成果?
再联想到城乡差距、城镇贫富差距……
和谐?!

红学热?红学热!

近来红学上的口舌之战想必大家皆有耳闻。焦点是刘心武揭秘红楼梦和众红学学术大师们的论战。刘心武说什么“上百家讲坛是我的权利”,提倡他的红学研究是“平民红学”。而红学家中,以周思源之反映最为强烈,“不遵守学术规范必定出错,许多文史常识需要澄清”并由中华书局出版其新作《周思源正解金陵十二钗》,书中虽未提及刘心武的大名,但内容上可以说对刘心武的观点逐条批驳。蔡义江、冯其庸诸大家也多有微词。
其实,刘心武之“揭秘红楼梦”乃索隐派的抬头前兆。又加上这么多年清宫戏的热映,自然受大家的关注。但是,从周思源先生《周思源正解金陵十二钗》中所言可以看出,刘心武的某些观点确实荒谬无稽。但也不能全盘否定。
红学大概是个性最为张扬的学问了。一人一个观点。从诸家对四十回续书的态度上可见端倪。
蔡义江先生在《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中,对高鹗叙述批得一无是处。高鹗的诗词水平也确实太低。
刘心武从其所谓“秦学”角度解读,更是认为高续完全不符合曹雪芹的家族史,甚至说前八十回合后四十回根本不该印在一本书里。
周思源先生的态度则温和得多。他认为续书起到了保存传播《红楼梦》的作用,而且认为续书某些篇章写得较精彩。值得肯定。

……

其实这行论战就是普罗大众和“学术权威”的论战。难道是学术就得远离老百姓吗?学术何曾不是雅俗共赏的?
郭德纲的茶馆相声和众著名相声演员的得纷争也为近期焦点。汪洋甚至把郭德纲告上法庭。其实也是所谓众“相声权威”和郭德纲这个将相声还原到剧场、茶馆的探索者的争论。
学术、艺术是属于大众的。

“尽信书则无书”

本文主题绝对是臭了街的。那就是:研究历史不可迷信前人学说。不光是学习研究历史,作为消遣的读历史也要遵循这一原则。
近来一些新闻报道真是让我这个自诩为“历史爱好者”的家伙大吃一惊:
1.秦阿房宫竟然根本没有建成!杜牧的《阿房宫赋》只是凭空臆想,没有任何根据。《史记》有关记载也属不实。
2.《文史知识》2006年第3期:抢劫圆明园是英法联军所为,而烧毁圆明园则和法国人没有任何关系!
联想起一年多以前,越王墓中的“金”出土时,专家说此“金”即收兵所鸣之“金”。试问:既然没有其他考古资料,谁知道此“金”即为收兵所鸣之“金”?再者,此为越人王墓,何以见得中原之“金”亦为此“金”之模样?
吾辈后学勉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