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28日星期一

监管(菅管):草菅人命

小姑娘,英语叫 girl,相声行话叫抖花子。小姑娘有两大特征:一是喜欢捡贝壳、捡海螺;二是采蘑菇。现在,小姑娘捡完了海螺,要是吃那可得注点意了,千万得弄熟了,别弄得再得了病。北京卖福寿螺的酒楼,工商局、卫生局下文的意思是要“养成其恶”,得等得病的人多了,把事闹大了,才好出面处理。
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新工作法。有关部门的意思是如果想把事故和责任人彻底处理干净,那就得治个大罪才能斩草除根。
到现在为止,卖福寿螺的酒楼不但没关门,而且还在甩卖福寿螺存货。水产市场倒是真的没有人敢卖福寿螺了。所以你也就不能说人家有关部门不作为。老百姓又拿这有什么办法?
是人命重要,还是责任重要?
某某人拿把斧子,砍死一个人,够了死罪。几个月后法院开庭一审,报到高法,下了文就可以执行枪决了。可这回东北的化工厂放着污水处理设施不用(说实话是用不了),剧毒污水成心往河里倒,还好没染了松花江,否则就不是一两条人命的事了。但是,就算是死了人,就算是死上几十个人,也就只能算是“责任事故”,放毒的人顶多判个十几年二十年,反正绝对判不了死刑。那么我们得问问:成心往河里放毒,跟谋杀有什么区别?就不至于判死刑了?
引用严歌苓《第九个寡妇》里的箴言:“什么都不是个事,就是人是个事。”可不吗!旧社会没饿死的人,大跃进时饿死了。“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说得再雄壮,也得讲点最基本的可怜等级的人权吧,总得让人能活着吧。
乱世用重典,现在这所谓的治世(有人还说是太平盛世),好像就不必用重典了。可是,由治变乱,却仅仅在这律典轻重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