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0日星期二

哭笑不得

很久没看哭笑不得的片子了。今儿看了一个。艾胡子工作室的《一个孤僻的人》。豆瓣上搜不到,但电驴上下的了。看完了,孤僻感不甚深切,倒是觉得很荒谬。其实也不是“倒是”,因为在看的过程中,我一直在想加缪的《局外人》。只不过,加缪或莫尔索的遭遇没工夫发生在中国。
莫尔索是一个冷冰冰的人,一个过于理性的人,一个对很多事都无所谓的人,一个像我一样怕热的人。但他在热懵了之后杀了一个阿拉伯人,而莫尔索杀的这个阿拉伯人与他几乎没什么关系。或者说,莫尔索被卷进了朋友雷蒙的纠纷中,并成为杀人者。
真正有趣的,是《孤僻的人》和《局外人》都涉及到了一对母子。局外人莫尔索对母亲的死无形于色,在母亲葬礼的第二天与女友谈婚论嫁,甚至因此遭到了检察官的道德攻击,并以此为推理的逻辑起点进行指控,最终成功判其故意杀人并处死刑。孤僻的人杨佳在神志清醒的情况下无组织有预谋地弄死了几个遇到他的倒霉的人,在此事发生后的的第二天,作为关键证人的他的母亲就被警方控制,并经过几个月的精心调教变成了“人格障碍”和“精神病”,并被剥夺了姓名。最终,孤僻的人被成功杀死,事情也被多数人成功遗忘,就这么完了。
在《孤僻的人》里,人们似乎都在强调所谓“程序正义”,在法的门前的七嘴八舌们这么说,公安局的人、法院的人以及给公安局和法院看门的人也这么说;被孤僻的人的家属、为这个人奔走的人还这么说。但是谁都没有力量来实现他们嘴里所说的。正义是一种精神还是一种程序?当然可以说,程序体现了精神,精神决定着程序。而且,中国的法律对程序的规定听起来还是非常明确的,只不过不被实施罢了。而《局外人》中,程序正义上没有问题,加缪得以直面世界的荒谬。也就是说,莫尔索可以以最纯粹的目的说得牧师哑口无言。
正义是杀人的,而且貌似只能用杀死别人的方式体现。杨佳以“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的正义之名冲进了刑场,法院以“惩治犯罪、杀人偿命”的正义之名走出了刑场,他们似乎都认为自己是正义的。但是正义这东西并不存在。莫尔索被起诉是因为杀了人,但是他被判处死刑是因为在母亲的葬礼上没哭,这倒是与正义无涉,不过检察官和陪审团起诉和判罪的依据是道德。一个人对自己母亲的死无动于衷,他就有理由杀死一个别人?看来不是这样,一个人对母亲的死无动于衷,审判他的人就有理由把他杀死。因为这样的执法不是为了执法,而是为了道德教化。
人们发明道德似乎就是为了教育别人,但最后的结果总是让人对道德哭笑不得。道德是理性自由意志的排泄物,社会准则什么的就是扯淡,尊老爱幼、葬礼要哭这类只是个人爱好,这是每个理性人的自由,社会无权干涉。
但事实是,人们很少有理性道德,正义也都狭隘为惩罚罪犯和报复虐政这两大类。莫尔索有些莫名其妙地杀了一个人,这是荒谬的,检察官对莫尔索的冷漠式的冷静借题发挥指控其有罪也是荒谬的。莫尔索的存在不是荒谬的,荒谬的是除了他之外的世界。对荒谬默默接受并保持冷静是必要的,但反抗绝望远比反抗荒谬重要得多。杨佳风风光光地杀了几个他认为随时能作恶的人,因而不会承担什么道德风险,然后风风光光地死了。这样的自杀杀人似乎越来越流行,越来越不值一提。他们都是在反抗什么吗?这我可不知道。如果说他们就喜欢杀人,我也能够理解。这世界本就没这么多理由,有的只是借口。
从加缪的文本中,我们可以知道那个局外人是一个理性的人,并且深沉地爱着她的母亲;从谢大律师的嘴中,我们可以知道那个孤僻的人是一个精明的人,并且爱着这个世界。但是他们因不同的原因得到了相同的结果:死刑。社会杀死了他们,将来还会以各种方式或者说罪名杀死更多的人。他们杀死了社会,死后还会以各种方式重返社会,继续把各类死者杀死。杀人不需要理由或借口,因为这是一种基因,一旦形成,无法烧去。杀人只是一种命中注定或莫名其妙,或者是一次命中注定的莫名其妙。这不是荒谬,而是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