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28日星期日

可笑的世界

我们的世界真奇妙,我们的世界真可笑。
我们生活在一个以强盗逻辑为基础的世界。正如第9期《读者》上的《争先恐后》一文所阐述的那样。“落后就要挨打”这句话恐怕所有人在上小学时就知道。这句话也诚如《争先恐后》中说的那样,也是建立在强盗逻辑上的。而强盗逻辑的根源又在那里?恐怕就是西方人欺负东方人的理论依据:达尔文的《进化论》。这部书的观点又随着赫胥黎的《天演论》被译介到中国来。“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表明人类社会是建立在弱肉强食的基础上的。那这个世界就太自相矛盾了,矛盾到可笑的地步了。
既然是“弱肉强食”,那么还要警察干什么?(警察不维持治安者除外)普通老百姓既然斗不过强盗,就只能被强盗杀死,因为“弱肉强食”;民众选出的领导人要表现他确实高人一头,就直接去欺压百姓,想杀谁就杀谁。因为“弱肉强食”;红十字会之类的组织也可以解散了,弱者既然都可以被强者杀死,那弱者自己自生自灭岂不省了强者的一道手?
如果从这个层面理解,那么既然是“弱肉强食”,强者还要假惺惺的用警察维护治安,让红十字会去救助弱者。岂不可笑?当然,如果这些手段是用来更好的为强者服务,更好的去统治弱者,那又另当别论了。
也许,无政府主义正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最贴切的实践。

寻求公平的代价

本周实在没多少可说的。周二发了上礼拜的政治卷子。一道题目得让我在这里费费口舌。这是道选择题。题干有点长,是个事例。有个西安人,在兰州买了十几块钱的吃的东西,回去一看,是坏的。因此花了半年多时间,另外搭上好几千块钱。终于打赢了官司。
这题问什么就不必关心了。但是题里提到的事情绝对值得琢磨。这件事肯定得引起两个说法。有人得说这是吃饱了撑的,多是普通百姓;还得有人说这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应该也是必须的,也许多是公众人物或专家学者。但是我说这是法律吃饱了撑的。这么一个小小的案子也需要多次开庭,拖上好几个月?还得花这么多的钱?有必要吗?本事的事主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几千块钱对他来说也许不算什么。但对于普通百姓来说这可不是小数。如果这种事摊在一个工薪阶层的人身上,他肯定会忍气吞声的。但这可就麻烦了。老百姓打官司就是为了找个公平。而大多数老百姓轻易都不敢上法院(人命案和离婚除外)。因为什么?因为积蓄花不起,时间等不起。没钱就别打官司。
难道寻求公正也要分是什么阶级吗?